为深入推进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挖掘普查数据价值,切实发挥经济普查服务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日喀则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决定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管理单位
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研究题目
题目一:日喀则建设面向南亚开放中心城市指标体系研究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围绕日喀则建设面向南亚中心城市定位,研究提出日喀则建设面向南亚开放中心城市指标体系,并根据现有数据做定量研究评估,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题目二:日喀则“十五五”时期主要经济指标目标研究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立足日喀则“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并科学测算提出到2030年各项指标目标任务,明确重点工作和实现路径。
三、课题研究方式
通过挂网申报的方式确定课题研究申报单位。日喀则市经济普查办公室成立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课题申请方案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课题单位,并于2025年9月25日前在日喀则市统计局网站公布课题研究单位结果。未评审通过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且不支付任何经费。
四、承接单位条件
课题研究面向政府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不接受联合体、个人申报,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课题申报单位及课题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相关领域的研究能力和成果。
(二)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研究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请课题。
(三)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应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在申报课题研究领域有较好的工作基础。
(四)课题组由不少于4名人员组成,1个单位可同时申请2项课题,但1名课题负责人及相关成员不能同时申请承担2个课题项目。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期限。日喀则市经济普查办公室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接受课题申请,课题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各申报单位需认真填写《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见附件),需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法人公章。申报单位还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成员职称证明材料、近两年课题研究成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中标情况、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书、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近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等材料(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三)申报材料提交。申请人将填写后的《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电子版及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rkzstjj@sina.com电子邮箱,邮件命名为“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人姓名”。同时,在申报期限内将《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原件一式三份邮寄至日喀则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以寄出的邮戳为准)。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将取消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六、课题经费
每项课题经费额度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含税)。经费拨付采取分阶段方式,按经费额度的30%、30%、40%比例,于课题开题、中期评估及结题验收三个环节后,及时足额拨付至课题承接单位。
七、课题时间安排
日喀则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将于2025年11月中旬前对课题情况进行中期评估;课题研究需在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并提交研究成果和结题报告,12月20日前完成课题结题验收。
八、其他事项
(一)公示结束后,日喀则市经济普查办公室与课题承接单位签署承担课题研究合同,课题组按照要求立即启动研究工作。
(二)日喀则市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供的所有经济普查资料只能用于所承担的经济普查课题研究,不得对外提供或用于其他研究。
(三)课题研究结题验收采取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课题负责人应参加现场结题验收。
(四)未尽事宜以课题研究合同的形式经双方协商明确。
联 系 人:景斌
联系电话:0892-8836373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黑龙江南路78号市统计局(日喀则市经济普查办公室)
邮政编码:857000
日喀则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9月4日